校发〔2016〕65号
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教人〔2011〕12号)文件要求,经2016年1月11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140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并报教育部人事司研究同意,决定聘任夏晓巍、孙赵华、孟秋丽和孙英男4名同志为四级职员,聘任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
吉 林 大 学
2016年3月4日
©CopyRight 吉林大学信息公开网 All right reserved. 吉ICP备06002985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730200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