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发〔2015〕60号
关于刘晓民同志免职的通知
医学部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教育部党组、驻教育部纪检组《直属高等学校纪委书记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教党〔2015〕33号)有关要求,经2015年11月30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135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刘晓民同志兼任的校工会主席、白求恩医学部党工委书记职务。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2日
©CopyRight 吉林大学信息公开网 All right reserved. 吉ICP备06002985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730200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