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发〔2015〕66号
关于孙大军同志免职的通知
医学部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中组部、教育部关于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规定,经2015年12月30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138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孙大军同志的资产经营公司(吉大控股)党委书记职务,不保留处级级别。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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