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5〕324号
关于沈维立等免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组部、教育部关于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规定,经2015年12月30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138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沈维立的资产经营公司(吉大控股)监事会主席、吴德忠的后勤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刘金洲的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李明的后勤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王卓的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赵喜君的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德刚的资产经营公司(吉大控股)副总经理、郝陶群的资产经营公司(吉大控股)副总经理、徐昕的资产经营公司(吉大控股)财务总监、袁媛的资产经营公司(吉大控股)监事会专职监事、于冰的资产经营公司(吉大控股)事务专员、牟凤平的后勤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另行任用。
吉林大学 校长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