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5〕128号
校内各单位:
经2015年5月12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125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都兴林同志为植物科学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都兴林同志的植物科学学院常务副院长(副处级)职务。
试用期时间从本次党委常委会决定试任职之日起计算。
吉林大学 校长
2015年5月27日
©CopyRight 吉林大学信息公开网 All right reserved. 吉ICP备06002985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730200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