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5〕207号
校内各单位:
经2015年9月2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130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徐 昊同志为人才工作办公室(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虹彦同志为白求恩第一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殷艳玲同志为白求恩第二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东玲同志为白求恩口腔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试用期时间从本次党委常委会决定试任职之日起计算。
吉林大学 校长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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