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5〕33号
关于周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经2015年3月19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120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周 强同志为科学技术处处长兼工业技术研究总院(现代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
杜宴林同志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兼);
房学东同志为临床医学院副院长(兼)。
免去:
董德明同志的科学技术处处长兼工业技术研究总院(现代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职务;
张文显同志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职务;
漆 思同志的哲学社会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学文同志兼任的临床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杜宴林同志兼任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行政副主任职务。
吉林大学 校长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