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发〔2015〕10号
关于张吉顺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因年龄原因, 免去:
张吉顺同志的西区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林秀丽同志的第一临床医学院党委纪检专员(副处级)职务;
孟维民同志的资产经营公司(吉大控股)党委纪检专员(副处级)职务。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30日
©CopyRight 吉林大学信息公开网 All right reserved. 吉ICP备06002985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730200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