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发〔2014〕30号
各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经2014年7月29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105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杨振明同志任西区党工委书记(享受正厅级待遇);
张吉顺同志任西区党工委副书记(享受正厅级待遇);
陈 新同志任西区党工委副书记(享受副厅级待遇);
李胜杰同志任西区党工委副书记(享受副厅级待遇);
朱德威同志任西区党工委办公室主任(保留正处级级别);
李大林同志任离退休党委副书记、西区离退休党委书记(兼);
于生宗同志任正处级组织员;
刘越西同志任信访办公室信访工作专员(保留正处级级别)。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