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4〕199号
校内各单位:
经2014年9月1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108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陈 立同志为护理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魏英进同志为新型电池物理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按正处级管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 立同志的基础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新提拔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时间从本次党委常委会决定试任职之日起计算。
吉林大学 校长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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