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4〕237号
校内各单位:
经2014年10月30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112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孙大军同志为资产经营公司(吉大控股)董事长;
孙戈天同志为资产经营公司(吉大控股)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张显吉同志为出版社董事长;
李新田同志为出版社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高元禄同志为科技园发展中心主任(法定代表人)。
免去:
高元禄同志兼任的科技园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吉林大学 校长
2014年11月3日
©CopyRight 吉林大学信息公开网 All right reserved. 吉ICP备06002985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730200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