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4〕22号
校内各单位:
经2013年12月27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91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杨金玉同志为珠海校区综合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处级);
杜宴林同志为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庆辉同志为白求恩医学部人才培养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于洗河同志为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
高晓伟同志为农业实验基地副处级调研员(试用期一年)。
新提拔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时间从本次党委常委会决定试任职之日起计算。
吉林大学 校长
2014年1月14日
©CopyRight 吉林大学信息公开网 All right reserved. 吉ICP备06002985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730200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