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4〕36号
校内各单位:
经2014年1月20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93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李洪修同志为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按副处级管理,试用期一年);
孟庆繁同志为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胡 敏同志为白求恩口腔医院行政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于湘晖同志为艾滋病疫苗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按副处级管理,试用期一年)。
新提拔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时间从本次党委常委会决定试任职之日起计算。
吉林大学 校长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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