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组字〔2013〕68号
校医院:
你单位拟聘任朱开恩等同志为科级以外其他中层干部的报告收悉。
经研究决定,同意
聘任:
朱开恩同志为校医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郭春萍同志为校医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曹吉田同志为校医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吕红君同志为校医院预防保健办公室副主任;
常丽虹同志为校医院预防保健办公室副主任;
张书颖同志为校医院财务科科长;
郎淑萍同志为校医院财务科副科长;
王丽媛同志为校医院综合内科主任;
杨红霞同志为校医院综合内科副主任;
赵岸松同志为校医院综合内科副主任;
王晓晖同志为校医院综合内科副主任;
韩忠宝同志为校医院外科主任;
吴晓瑞同志为校医院外科副主任;
王艳秋同志为校医院妇科主任;
刘凤楼同志为校医院口腔科主任;
黄俊红同志为校医院口腔科副主任;
孙 萃同志为校医院眼耳鼻喉科主任;
张立夏同志为校医院放射线科主任;
李 鹤同志为校医院放射线科副主任;
李 阳同志为校医院检验科主任;
朱秀梅同志为校医院检验科副主任;
尹鸿鹰同志为校医院电诊科主任;
王晓琳同志为校医院电诊科副主任;
郑前娟同志为校医院药剂科主任;
杨 牧同志为校医院药剂科副主任;
王志国同志为校医院药剂科副主任;
马 旭同志为校医院药剂科副主任;
王红玲同志为校医院总护士长;
于巍红同志为校医院总护士长;
张晓芳同志为校医院总护士长;
孙 健同志为校医院总护士长;
王春华同志为校医院外科兼手术室护士长;
韩 敏同志为校医院妇科兼手术室护士长;
陈明芳同志为校医院病房护士长;
孙明秀同志为校医院病房护士长;
钟宪澎同志为校医院门诊急诊护士长;
阚 宁同志为校医院门诊急诊护士长。
请按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党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