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3〕8号
校内各单位:
经2012年12月29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63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王丽伟同志为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付 璐同志为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伟利同志为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经理;
牟凤平同志为后勤经营有限公司(筹)负责人(列吴德忠后)。
新提拔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时间从本次党委常委会决定试任职之日起计算。
吉林大学 校长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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