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3〕120号
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教人〔2011〕12号)文件要求,2012年11月30日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并经教育部人事司研究同意,决定聘任韩晓峰、张晓林同志为三级职员,聘任王元良、赵桂芹、刘桂云、于殿才、陈长生、马英利同志为四级职员。
以上同志的聘任时间为2012年1月1日。
吉 林 大 学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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