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发〔2012〕52号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经2012年12月25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62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李玉堂同志任兴城教学基地党总支书记(兼)。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时间从本次党委常委会决定试任职之日起计算。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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