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2〕233号
校内各单位:
经2012年9月20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委会第49次会议研究,根据金融学院领导班子轮换原则,
任命:
李俊江同志为金融学院院长(兼);
李勇同志为金融研究院院长、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兼)。
免去:
李勇同志兼任的金融学院院长职务;
李俊江同志兼任的金融研究院院长、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职务。
吉林大学 校长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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