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资助协议,经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核实推荐,学生工作部复核,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评审,现确定刘燕波等学生获得我校2013年度“博世助学金”,现予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如有异议,请与学生事务管理科联系。
联 系 人:李 英
联系电话:85168010
学生工作部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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