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关于公示2016—2017学年吉林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0 浏览量:

校学字〔2017〕210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 [2007]24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等文件和教育部《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评选、学生工作部审核,拟推荐哲学社会学院刘欣等561名同学为20162017学年吉林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选(名单见附件)、文学院高慧等1387名同学为20162017学年吉林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人选(名单见附件)。

  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2017109日至1013日,其间,欢迎广大师生对以上同学是否符合相关评审标准和条件、学院评审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等,反映情况和问题。学校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将严肃查处。

联系人:郑蕊,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中心校区鼎新楼C244

  话:85167165

  箱:zhengrui@jlu.edu.cn

学生工作部

201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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