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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规范
吉林大学加强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2-06-08
浏览量:
第三条
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学校学风建设工作体系。
成立吉林大学学风建设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是学校学风建设的领导机构,全面领导学校的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
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
共同担任,成员由分管学风建设有关工作的副书记、副校长,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和教学委员会主任,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联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风建设的统筹和协调工作。联合办公室设在学校具有综合性质的职能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该职能部门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该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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