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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首席负责人的通知

发表于:发展规划处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建设,全面提升建设质量,示范带动全省学科发展及整体水平提升,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吉林省教育厅于2019年对特色高水平学科建设实行了首席负责人制度。根据教育厅工作安排,我校共56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均设立了学科首席负责人(见附件1)。几年来部分人员岗位出现变化,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首席负责人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对学科首席负责人进行调整,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调整目的

学科首席负责人是我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内是所在学科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对外代表该学科的形象。调整特色高水平学科建设首席负责人,旨在强化带头人在学科建设中主体地位作用,加强学科建设方向的凝练、人才队伍的汇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增强自主创新和服务发展能力,加快实现特色高水平学科建设目标。

二、调整要求和基本条件

(一)调整要求

对各单位获批立项建设的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首席负责人,因退休、调离等情况,不在学科专业内任职的,需要进行学科首席负责人调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科学素养,学术态度端正、作风民主、胸怀宽广、敢于创新、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能团结和带领本学科团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在所属一级学科领域有稳定的、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科研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深,成果丰硕,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学术地位与影响力。

3.具有学术远见,能准确把握学科专业发展趋势,在学科专业点申报、检查、评估、认证等建设工作上做出重大贡献。

4.科研经费充足,正在主持国家或省、部级科研(教改)研究项目或重大工程技术开发项目。

5.特色高水平学科中,同时入选“双一流”学科的首席负责人原则上应与“双一流”学科首席执行人保持一致。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科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统筹安排,严格推荐程序,根据立项学科的实际情况和建设需要,对学科负责人进行调整。

2.本次学科首席负责人调整由学科自主进行推荐。经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发展规划处。

四、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学科(包括未对学科首席负责人进行调整的学科)填写《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首席负责人汇总表》(附件2,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首席负责人信息表》(附件3),于11月10日下班前将电子版Excel表格、Word文件和签字盖章扫描版PDF文件发送至邮箱fxuan@jlu.edu.cn,文件命名方式为:单位名称+学科名称+汇总表(或信息表)。

联系人:冯 萱 高全胜

联系电话:85168706 13844163030

附件:

1.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首席负责人名单

2.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首席负责人汇总表

3.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首席负责人信息表

                                                                                                                                           发展规划处

2023年11月7日


附件1.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首席负责人名单.docx 附件2.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首席负责人汇总表.xlsx 附件3.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首席负责人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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