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学院:
为积极响应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项目首轮建设周期验收工作的要求,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项目首轮建设周期验收工作的预通知》(以下简称“省教育厅预通知”)精神,我校将组织对特色高水平学科和专业进行首轮建设周期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工作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工作分为两部分,一是面向我校所有立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学科;二是立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专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验收工作将依据《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和《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要求,全面考核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首轮建设周期内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建设目标的达成度、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及发挥的示范引领效应。
三、验收方式
特色高水平学科验收采取“第三方评价”与“专家组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第三方评价”特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最近一轮全国学科评估,“专家组验收”指吉林省教育厅等省直部门组成的专家组按照立项学科拟定的建设目标任务开展的审核性验收。
特色高水平专业验收将采取“第三方项目认定”与“专家组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第三方项目认定”主要指教育部组织实施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等国家级专业建设项目,“专家组验收”指吉林省教育厅专家组按照立项专业拟定的建设目标任务开展的审核性验收。
四、工作安排
1.材料准备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8月11日)
(1)各特色高水平学科需对照建设目标及建设方案,梳理总结建设成效,形成总结报告(参考附件2《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首轮建设周期总结报告》),并填写自评报告(参考附件3《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首轮建设周期校内自评报告(模板)》)相关内容。
(2)各特色高水平专业建设点需对照建设目标及建设方案,梳理总结建设成效,形成总结报告(参考附件4《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首轮建设周期总结报告》),并填写自评报告(参考附件5《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首轮建设周期校内自评报告(模板)》)相关内容。
2.材料报送与审核阶段(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
(1)请各特色高水平相关学科于2024年8月16日前,将汇总好的验收材料(包括总结报告、自评报告等,按学科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发展规划处,电子版发送至fxuan@jlu.edu.cn,发展规划处将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2)请各特色高水平专业建设点相关学院于2024年8月16日前,将汇总好的验收材料(包括总结报告、自评报告等,按专业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zyjs@jlu.edu.cn。教务处将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3.专家评审阶段(2024年8月17日至8月21日)
发展规划处和教务处将分别组建校内自评专家组,对学科和专业建设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议,并填写自评打分表,形成校内自评报告。必要时组织专家考察或进行答辩问询。
4.公示阶段(2024年8月22日至8月26日)
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与反馈。
5.总结与上报阶段(2024年8月27日至8月30日)
学校根据公示结果,整理最终验收结论,并按时向吉林省教育厅提交验收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
五、验收结论及应用
验收结论将分为优秀(A档)、合格(B档)、不合格(C档)三个档次。验收结论将作为新一轮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相关项目遴选、资金分配的重要考察因素。验收结论为“优秀”的学科专业将纳入下一建设周期并给予重点支持;验收结论为“合格”的学科专业将纳入下一建设周期,给予适当支持;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学科专业将取消建设资格。
六、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科及专业建设点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认真组织相关材料的收集与梳理,确保数据详实准确、文字表述精炼得当。
2.请各相关学科及专业建设点切实做好验收材料的审查工作,杜绝数据造假、人员及项目交叉重复使用等问题,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请各相关学科于8月16日前,将汇总好的验收材料(包括总结报告、自评报告等,按学科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发展规划处,鼎新楼A区523(学科建设科),电子版(word版)打包发送至邮箱fxuan@jlu.edu.cn 。
4.请各相关专业建设点于8月16日前,将汇总好的验收材料(包括总结报告、自评报告等,按专业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鼎新楼A区342(专业建设科),电子版(word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zyjs@jl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特色高水平学科联系人:发展规划处 冯 萱 13844163030 马姗姗 18844190237
特色高水平专业联系人:教务处 刘桃冶 85166874
附件:
1.关于公布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2.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首轮建设周期总结报告(模板)
3.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首轮建设周期校内自评报告(模板)
4.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首轮建设周期总结报告(模板)
5.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首轮建设周期校内自评报告(模板)
发展规划处
教 务 处
2024年7月29日